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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以北京市為例:
對于京籍分娩人員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等原件。
對于非京籍分娩人員需提供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對于不在北京市常住的外埠戶籍參保人員,需要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及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